|
|
|
|
|
|
|||||||||||||||||||||||||
![]() |
|
||||||||||||||||||||||||||||
|
《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是社会的责任》座谈会 |
|||||||||||||||||||||||||||||
|
2004年12月23日“广东地区反家庭暴力对策与干预网络”《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是社会的责任》座谈会顺利召开,圆满成功。
2004年12月23日中山大学妇女与性别研究中心与广州市海珠区妇联合作召开《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是社会的责任》座谈会。座谈会发言热烈。中心鲁英主任与海珠区妇联谢副主席、权益部负责人以及各 1、 在家庭内发生的身心方面和性方面的暴力行为,包括殴打、家庭中对女童的性凌虐、因嫁妆引起的暴力行为、配偶强奸、阴蒂割除和其他有害于妇女的传统习俗、非配偶的暴力行为和与剥削有关的暴力行为; 2、在社会上发生的身心方面和性方面的暴力行为,包括强奸、性凌虐、在工作场所、教育机构和其他场所的性骚扰和恫吓、贩卖妇女和强迫卖淫; 3 、国家所做或纵容发生的身心方面和性方面的暴力行为,无论其在何处发生。
此外,鲁英重点讲述了家庭暴力是不分性别、年龄的,同时 海珠区妇联权益部负责人结合本地区发生的家庭暴力的情况, 并进行了分析和对策研究; 对存在的问题将在今后的妇联工作中给予重视,对已取得的经验给予总结和推广。 (通讯员:大海采访)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