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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一议:非正式职工能否获得工伤赔偿?

 广东电台“妇女心声”节目

 
一案一议
   
网上文摘
   
关注女工安康
   
 

主持人:余素玲、陈宇
嘉 宾:王振莲 律师(广东省总工会)


    1999年11月,杨某经王某介绍受聘到东莞某玩具厂当学徒工,吃住均在该厂,厂方为杨某发了出入厂牌,但杨某和厂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厂方也没有为杨某缴纳工伤保险费。同年12月底,杨某在工作时发生意外事故,右手掌及手指均被机器夹伤,被送医院住院治疗,厂方支付了全部的治疗费用共8000多元。出院后,该厂支付给杨某3000元并要求杨某离开工厂。离开工厂后,杨某于2000年3月经东莞某医院评定为7级伤残。杨某认为自己权益受到侵害,遂要求厂方一次性支付残疾补偿金、工伤辞退费和工伤期间的工资等合计2万多元。厂方认为杨某只是王某雇请的帮工,并非工厂的正式职工,工厂支付其医药费和5000元的经济资助是基于人道主义考虑而为,因此,不应由厂方支付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嘉宾点评
    主持人:王律师,本案中最大的争议点就是杨某是否能作为企业的正式职工享受劳动者待遇。那么劳动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王振莲律师:对劳动者来说,劳动合同是全面维护职工(特别是女工)权益的最有力的武器。以下几点应该特别注意:
1、女工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如果没有,难以在源头上保护,所有权利义务须在合同上有书面协议明确;
3、劳动者特别是女工须有这方面的意识;
4、(标准)合同中必须有的内容:工作的法定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条件、商定的内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关于报酬、合同终止的条件。
5、.劳动者在合同中可约定一些具体的东西,可以细致、微观,例如可以写明自己喜欢从事什么工作,需要的工作条件是什么等等。
6、就广东省来说,大企业一般会主动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但很多中小企业可能会钻空子,不签,外来女工须注意“陷阱”。
主持人:刚才王律师您向我们介绍了劳动合同的重要性,那么劳动合同与我们通常所说的合同有什么不同呢?
王律师:劳动合同与一般的民事合同是存在较大的区别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特定。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定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当注意鉴别王用人单位是否具备用人资格。
2、合同双方地位不平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隶属关系。
3、合同内容一定要符合劳动法的规定。法律有明文规定的从规定,无规定的可协商,不排除有利于劳动者的规定,例如约定的最低工资可以在法定最低工资之上。

专家互动评论
    本案的焦点是杨某与厂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厂方是否有义务承担杨某的工伤事故赔偿责任。
本案中,杨某与厂方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一系列的事实都说明了这点。例如:杨某虽然是李某的学徒,但却是王某经厂方同意招聘的;杨某是为厂方的利益而从事生产劳动;杨某吃住在厂里,厂方发给出入厂牌等。由于杨某和厂方存在劳动关系,所以杨某在该厂从事生产劳动时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伤害,依法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是职工因公致病、伤、残、死亡,依法获得经济赔偿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被保险范围包括全体职工,包括正式职工、学徒工、临时工等。杨某与厂方具有劳动关系,依法厂方有义务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依照《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由于厂方没有为杨某缴纳工伤保险费,因此,杨某应享受的工伤事故保险待遇全部应由厂方负责支付。
本案中,依照《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厂方应承担的费用包括一次性残疾补偿金、一次性工伤辞退费以及从工伤治疗开始至作出伤残评定期间厂方应发而未发的3个月工资。厂方支付给杨某的经济资助5000元应从上述款项中扣除。

相关法律链接
《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全部员工(以下统称被保险人)。
第七条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况之一负伤、致残疾或死亡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工作时间在本单位从事日常生产、工作;(2)从事单位临时指派的工作;……
第二十三条 ……医疗期间所需各项医疗费用(含挂号费、治疗费、药费、检验费、手术费、住院普通床位费、就医路费等),由社会保险部门支付百分之七十,被保险人所在单位支付百分之三十。住院治疗的伙食费由单位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支付三分之二。……
第二十四条 被保险人工伤医疗开始,至被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前的工资,由单位按被保险人员标准继续发放,不得减发。……
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人工伤医疗终结被鉴定残疾等级后,按以下规定领取工伤保险待遇:(1)一次性残疾补助金。以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七级为12个月。(2)残疾退休金(编者注:适用于被鉴定为1-4级致残的被保险人)。……
第二十九条 被保险人因公致残被鉴定为5级至10级的,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单位不能辞退,要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被保险人要求辞职,或过去合同期满终止合同的,由单位计发一次性工伤辞退费,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第五十一条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发生工伤事故,本条例规定的各项待遇全部由单位负责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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